三聚磷酸钠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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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三聚磷酸钠

英文名称: Sodium tripolyphosphate

别名: 三磷酸五钠;三磷酸钠

详情: 结构式:本品为一类无定形水溶性线状聚磷酸,两端以Na2PO4终止。

分子式:Na5P3O10

分子量:367.86

理化性质:为无水盐或含六分子水的物质,白色玻璃状结晶块、片或结晶性粉末,有潮解性。易溶于,1%水溶液pH值约为9.5。能与金属离子结合,无水盐熔点622℃,并呈熔融状焦磷酸钠。

来源与制法: 1 mol磷酸二氢钠与2 mol磷酸氢二钠充分混合,加热至540~580℃脱制得。

毒理学依据:

①LD50:大鼠口服6500mg/kg(bw)。

②ADI:MTDI 70 mg/kg(bw)(以各种来源的总磷计FAO/WHO,1994)。

③GRAS:FDA-21CFR 173.370;182.6810。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GB1034―1991)

含量(以Na5P3O10计)/% ≥ 95

五氧化二磷(以P2O5计)/% ≥ 57.0

不溶性物质/% ≤ 0.05

硫酸盐(以SO4计)/% ≤ 0.4

砷(以As计)/% ≤ 0.0003

重金属(以Pb计)/%≤ 0.001

氟化物(以F计)/% ≤ 0.025

pH值(1%溶液) 9.5~10.0

白度 ≥ 85

用途与注意事项: 用作水分保持剂、品质改良剂、pH值调节剂、金属螯合剂。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规定:可用于罐头、果汁(果味型)饮料、植物蛋白饮料,最大用量1.0g/kg;乳制品、禽肉制品、肉制品、冰淇淋、方便面,最大用量5.0 g/kg;复合磷酸盐使用时,以磷酸盐计,罐头、肉制品,不得超过1.0g/kg;炼乳,不得超过0.50g/kg;本品与焦磷酸钠、磷酸三钠复合使用时,以磷酸盐计,不得超过5g/kg;西式蒸煮,烟熏火腿按GB13101―1991《西式蒸煮,烟熏火腿卫生标准》执行,复合使用时不得超过5g/kg;(西式火腿可适当多加,但以磷酸盐计为8 g/kg)。其它使用参考:用于火腿罐头,在适当条件下有利于产品质量的提高,如:产品形态完整、色泽好、肉质柔嫩、容易切片、切面有光泽。三聚磷酸钠用于火腿原料肉的腌制,每100 kg肉加3号混合盐(精盐91.65%、砂糖8%、亚硝酸钠0.35%)2.2 kg、三聚磷酸钠85 g,充分搅拌均匀,在0~4℃冷库中腌制48~72h,效果良好。用于蚕豆罐头生产,可使豆皮软化,许多果蔬有坚韧的外皮,随着果蔬的成熟,外皮愈加坚韧。在果蔬加工烫漂或浸泡用水中,加入聚磷酸盐,可络合钙,从而降低外皮的坚韧度。如在蚕豆预煮时,按150 kg水加三聚磷酸钠50 g、六偏磷酸钠150 g(或只加三聚磷酸钠100 g),煮沸10~20min,使豆皮软化。

鉴定方法:本品呈钠离子反应和磷酸盐反应。

①钠盐反应:将铂丝用浓盐酸湿润后,蘸取本品少许,在无色火焰上燃烧,火焰呈鲜艳黄色(钠离子)。

②磷酸盐反应:取本品中性溶液,加硝酸银溶液(20g/L),有浅黄色沉淀生成,分离沉淀,沉淀在氨溶液(2+3)或硝酸溶液(6 mol/L)中易溶解。

含量分析: 参照六偏磷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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