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集团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22日,是在原国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基础上改制成立的股份制企业,是山西省首家上市公司,也是全国白酒行业首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异地上市的公司。公司股票代码为600809。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坐落于中国名酒之都--山西杏花村,是生产国家名酒汾酒、竹叶青酒、玫瑰汾酒、白玉汾酒等系列产品的大型一档企业。主导产品汾酒是中国传统的历史名酒,其酒体晶莹饱满、清香纯正,素以入口绵、落口甜、饮后余香、风味独特而著称于世,不仅可以饮用,还可以烹调、入药;竹叶青酒为我国配制酒之精品,其以汾酒为基酒加配十余种名贵药材精心调制而成,酒质金黄透亮,幽雅芳香,色香味俱佳,普称“三绝”,有疏气、活血、润肝、健脾之裨益,历来为世人所称道。

公司的前身杏花村汾酒厂成立于1949年6月,五十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汾酒厂大力开展技术革新,不断进行挖潜改造,生产规模迅速扩大,产品质量稳步提高,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企业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成为举世瞩目的现代化酒都,产品多次荣获国际、国家级嘉奖。

改组改制后,公司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面对国内外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强化质量,降低成本费用;面向市场加强经营决策,加强广告宣传;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改进包装,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实现了管理的整体优化,增强了企业的总体实力,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逐年提高。目前,公司共有职工3400余人,总资产11.69亿元,注册资本43292.41万元,占地面积170万平方米,具有名白酒、配制酒、果露酒、黄酒四大类产品生产能力3万余吨,年销售收入近十亿元,年创利税2亿多元,是山西省第二利税大户。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企业的经营情况正逐步好转,“十五”期间必将再上一个新台阶,公司将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加满意的收益。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以生产经营中国名酒——汾酒、竹叶青酒为主营业务,年产名优白酒5万吨,是全国最大的名优白酒生产基地之一。

集团公司下设22个子、分公司,员工8000人,占地面积2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6万平方米。核心企业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最大全资子公司,199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中国白酒第一股,山西第一股。

公司拥有“杏花村”、“竹叶青”两个中国驰名商标,据2006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公布,“杏花村”品牌价值已达47.76亿元。公司主导产品有汾酒、竹叶青酒、玫瑰汾酒、白玉汾酒、以及葡萄酒、啤酒等六大系列。汾酒是我国清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素以入口绵、落口甜、饮后余香、回味悠长而著称,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主要品种有国藏汾酒、青花瓷汾酒、中华汾酒、老白汾酒等。竹叶青酒是国家卫生部认定的唯一中国保健名酒。

汾酒文化源远流长,是晋商文化的重要一支,与黄河文化一脉相承。汾酒历史上有过四次成名。早在1500年前的南北朝时期,汾酒就作为宫廷御酒受到北齐武成帝的推崇而一举成名,并被载入廿四史;晚唐大诗人杜牧的千古绝唱“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使汾酒再度成名;1915年,汾酒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一举荣获甲等金质大奖章,成为酒品至尊;解放后汾酒五次蝉联国家名酒称号,竹叶青酒三次荣获国家名酒。

汾酒人秉承“用心酿造、诚信天下”的企业核心理念,将传统工艺不断创新,并使之发扬光大。集团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汾酒、竹叶青酒顺利通过了国家酒类等级(优级)标志认证。汾酒酿造工艺正在申报非物质文化世界遗产,已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批名录。2005年,公司还荣获全国企业文化优秀奖。

“十五”期间公司快速发展,经济效益连创新高,倾力打造名白酒基地、保健酒基地和酒文化旅游基地,被授予“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杏花村汾酒酿造作坊遗址2006年被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企业还被评为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绿色环保先进企业,相继荣获“中国最具影响力企业”、“中国最具成长性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2006年1月获得了省政府质量奖。2005年完成销售收入19.08亿元,实现利税7.1亿元,实现利润2.27亿元,资产总额24.21亿元,销售收入排名行业第五,利税第四,综合效益为行业第四。

“1113434”发展总战略

一个发展目标: 覆盖全国市场,打造国际品牌,成为国内白酒业排头兵和国际知名酒企

一个指导方针: 清香酒业为本,主动创造市场,深化内部改革,企业文化导航

一个基本原则: “清香久远”的科学发展原则

三个重点基地: 名优白酒基地、保健酒基地、酒文化旅游基地

四个管理体系: 营销体系、财务体系、物流体系、科技质量体系

三个保障工程: “智闯金海”营销工程,“心心相映”营销工程,“点点渐进”管理工程

发展历程: 公元561--564年 北齐武成帝隆重推荐汾州美酒“汾青”,此事被载入二十四史之一的《北齐书》十一卷,是迄今发现的关于杏花村美酒的早期最重要的文字记载。 公元830年左右 唐代大诗人杜牧于春天由并州南返,路过汾州杏花村,写下了哙炙人口的《清明》诗。 1875年 近代汾酒生产的典型代表,宝泉益酿酒作坊成立。 1915年 宝泉益所产汾酒荣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甲等金质大奖章;同年,宝泉益易名为义泉泳。 1919年 中国第一批具有现代企业特征的股份制酿酒企业之一--晋裕汾酒有限公司宣告成立。 1932年 晋裕汾酒有限公司收购义泉泳酿造厂,从此晋裕汾酒有限公司成为杏花村传统酿酒业的唯一代表。 1933年 著名生物学家方心芳先生来杏花村晋裕汾酒有限公司考察中国传统白酒酿造原理,与当时的经理杨德龄先生互相交流知识与经验,对汾酒生产的科学化、规范化起了很大作用。 1949年6月1日 国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在收购晋裕汾酒有限公司义泉泳酿造厂和德厚成酿造厂的基础上宣告成立。 1949年9月 杏花村汾酒被摆到开国大典前的全国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的宴席上,从而成为新中国第一种国宴用酒。 1951年 汾酒厂由杏花村东堡迁到杏花村西堡古八槐街旧址,为今后扩建奠定了基础。 1952年 汾酒在全国第一届评酒会上被评为国家名酒,从而成为四大名白酒之一。 1963年 汾酒、竹叶青酒在全国第二届评酒会上荣获国家名酒称号。 1964年 著名酿酒专家秦含章先生到汾酒厂考察调研一年零四个月,对汾酒技术水平提高有重要作用。 1979年 汾酒厂开始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1979年 汾酒、竹叶青酒在全国第三届评酒会上被评为国家名酒。 1982年 由吉林大学考古系与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组成的晋中考古队对杏花村遗址进行系统发掘,挖掘出龙山文化时期的一些酒器从而将杏花村的酿酒史追溯至4000余年前。 1984年 汾酒、竹叶青酒在全国第四届评酒会上被评为国家名酒。 1985年 汾酒厂成为全国最大名白酒生产基地,全年汾酒产量突破8000吨,占当时全国13种名白酒产量的一半。 1985年 改革用人制度,新招的工人实行合同制,干部实行聘任制。 1986年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获国家质量管理奖,当时全国仅有32家企业获奖,酒行业为唯一一家。 1987年 竹叶青酒在法国巴黎国际酒展上荣获品质金奖第一名。 1987年 汾酒厂成为山西省第二利税大户,全年实现利税首次突破亿元大关。 1988年11月1日 成立了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为主体厂,由太原、吕梁、长治等18个企业和科研单位组成的多种经济成分、多层次组织结构的经济联合体--杏花村汾酒集团。 1988年12月30日 汾酒、竹叶青酒及其系列产品通过了国家方圆标志委员会产品质量认证,这是山西省首家获此认证的产品。 1988年 首次被评为“全国500佳最佳经济效益企业和全国食品和饮料行业经济效益第一名”。 1989年 汾酒在第五届国家名酒品评会上被评为国家名酒。1992年 汾酒厂在全国白酒行业首家获得进出口自主经营权。 1992年 汾酒厂上马万吨低度汾酒技改项目,1996年完工,使汾酒酿造能力达到2万吨。 1993年8月15日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改组为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 1993年12月 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拿出生产主体部分组建了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并公开上市发行,这是全国第一家白酒上市企业。 1995年 公司以一家企业的身份参加山西省旅游景区、景点群众评选,被评为“山西十佳旅游景点”,展现了公司酒文化的独特魅力。 1997年 杏花村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 1997年 公司开发出高档30年陈酿--青花瓷汾酒,挺进高档酒市场,重塑了中华汾酒品质卓越的良好形象。 1997年 公司决定投资开发干红葡萄酒项目,到1999年形成了3000吨的能力。 1998年2月 文水县胡兰镇王青山等以甲醇充当酒精,杏花村镇中杏酒厂购回此“毒液”,勾兑到酒中销售,造成数十人死亡。此事经过一些竞争对手煊染和有些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对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乃至整个山西酿酒业都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 1998年 竹叶青酒被国家卫生部认证为保健酒。 1999年 公司开始实施精神文明环境创新工程,此工程投资约2亿元,到2003年全部完工后,公司将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世纪的挑战。 2000年2月24日 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了国际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000年11月 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了“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中心”的质量体系认证。 2002年4月2日 省政府对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经营,公司改制为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荣誉: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先进集体。 1979年,科技研究成果三等奖。 1983年,在首届中国糖酒工业企业评比中,被评为中国饮料制造业最佳经济效益500强企业。 1986年,轻工厅出口创汇奖;省竞赛委员会创先、创优、创新劳动竞赛特等功;全国“六五”技术进步先进单位,省先进技术进步创优奖。 1987年,省竞赛委员会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特等功;省级先进企业。 1988年,全国轻工业出口创汇先进企业,金龙腾飞奖;国家二级企业;获首届中国酒文化节最高荣誉奖酒文化王国"王冠奖"。 1989年,标准化先进单位;轻工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腾飞奖。 1990年,省食品工业“七五”先进单位十佳企业;全国轻工业科技进步先进单位。 1991年,首届全国工企业技术进步成就展览会荣誉奖;五一劳动节表彰会上获“山西省最佳企业”。 1992年,全国名优产品售后服务最佳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环境保护先进企业。 1993年,中国白酒制造业最大市场占有份额百强企业;全国食品饮料行业和全国轻工系统,全国与生活消费相关行业综合经济效益第一名;省最佳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第324名),行业50家最大工业企业(第2名);全国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 全国内审先进单位 。 1994年, 全国饮料业利税总额第二名;全国轻工业出口创汇先进企业;全国环保先进企业 ;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中国最大300家股份制企业。 1995年,山西“一会一节”综合展览工作先进单位; 中国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最优500家前百强 ; 山西省十佳旅游景点 ;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全国轻工系统“重教企业”;省经贸委“八五”改造先进集体 ; 执行食品卫生法优秀企业 ;1990-1995年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省轻工总会“八五”教育先进单位 ;食品卫生先进单位 。 1996年,1996工作目标优秀单位;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优秀单位 ;省环境保护达标企业;轻工业部 安全生产优秀单位 ;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 1997 年,“杏花村”商标被 国家工商局 评为全国驰名商标; 走向世界中国名牌100强;“五一”表彰先进集体。 1998年,获省委、省政府模范单位称号、省优秀企业;1998 全国投入产出国家级先进集体 。 1999年,获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最高奖"保护消费者奖";省五一劳动奖状;省优秀企业;中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 2000年,省五一劳动奖状;保护消费者工业贡献奖;全国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先进单位;年省优秀企业。 2001年,获1981--2001年中国食品工业突出贡献企业;省政府完成经营责任制目标先进单位。

个人工具
工具箱


鲁ICP备14027462号-6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