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因子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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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7 2009年2月23日的修订版本


生物因子  


一、环境:

环境(environment)—— 一般是指生物有机体周围一切的总和。它包括空间以及其中可以直接或间接影响有机体生活和发展的各种因素。

生态因子 —— 组成环境的因素就称为环境因子,也就是我们说的“生态因子”。    

二、生态因子的分类:

生态因子通常分为非生物因子(abiotic factors)和生物因子(biotic factors)两类。

非生物因子包括温度湿度pH理化因子

生物因子则包括同种生物的其他有机体异种生物有机体,前者构成种内关系,后者构成种间关系;     

三、生态因子的作用方式:

生物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

作用 —— 环境非生物因子有机体的影响。

反作用 —— 有机体环境的影响。

生物生物之间的相互关系: 捕食、寄生等。    

四、限制因子的概念:

1.什么是限制因子

定义:在众多的环境因素中,任何接近或超过某种生物的耐受性极限而阻止其生存、生长、繁殖或扩散的因素,叫限制因子。

2. 利比希的“最小因子定律

利比希是19世纪德国的农业化学家,他是研究各种因子对植物生长影响的先驱。他提出:“植物的生长取决于那些处于最少量状态的营养成分”。他的基本思想是,每种植物都需要一定种类和一定量的营养物质。如果环境中缺乏其中的一种,植物就会死亡,如果这种营养物质处于最少量状态,植物的生长就最少。这就是利比希的“最小因子定律”。

3.谢福尔德的“耐受性定律

利比希只是提出因子处于最小量时可能成为限制因子。但事实上,因子过量时同样可以成为限制因子。因此,每种生物对每一种环境因素都有一个能耐受的范围,一个生态上的最低点和一个生态上的最高点。最低点和最高点(或称耐受性下限和上限)之间的范围,就称为生态幅生态价

耐受性定律 —— 耐受性定律任何一个生态因子在数量上或质量上的不足或过多,即当其接近或达到某种生物的耐受性限度时,就会使该种生物衰退或不能生存。    4、限制因子概念的意义

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时极端复杂的,要弄清所有的生态因子的作用是不可能也是不切实际的。从限制因子的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到,对某种特定生物来说,各种可能的生态因子的重要性是不同的。所以,生态学家就可以从众多的生态因子中找到可能的“薄弱环节”,从而把注意力集中在研究那些可能是限制因子的环境条件上。

一般来说,若某生物对某种生态因子有较宽的耐受限度,而在环境中这种特定因子又相当稳定,量也适中,那么,这个生态因子对该种生物就不大可能成为限制因子。相反,若某生物对某种生态因子的耐受能力有限,而在环境中又变化较大,它就有可能成为限制因子而应加以认真研究。   

五、生态因子的其他作用

因子补偿作用:

除了能适应环境外,在一定程度范围内,生物还能改变自然环境,减少温度、光、水等生态因子的限制作用,这就是生物对因子的补偿作用。这种补偿作用常见于群落水平中,但在种内同样可以见到。

群落水平上的因子补偿作用的例子很多。例如在一个实验微宇宙中,整个群落的呼吸(如以二氧化碳的释放量为指标)随环境温度的变化很小,而微宇宙中的一个种(例如水蚤)的呼吸则明显随温度而改变。原因是群落中生物种类很多,它们的最适温度各不相同。但通过不同种间的生理调节和适应,整个群落就得到补偿,从而使群落整体的CO2释放量变动很小。这里就是生物(各个种)对环境因子(CO2释放量)的补偿作用(使群落整体CO2释放量变动很小)。

信号作用

生物还能利用一些生态因子的周期性变化,以作为确定时间,调节其生理节律和生活史中的各种节律的线索。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光照周期。

光照周期在一定地理纬度和一定季节是不变的,年年如此。例如,白昼延长意味春、夏的来临,白昼缩短表示秋、冬来临。于是,光照周期的变化就成为一个季节变化的信号,动物就依据这个信号调节自己的活动。 


六、一些重要的非生态因子及其生态作用

早期的生态学教科书,主要是分章详细叙述各种环境因子,尤其是生物因子对动物生活的作用。但近年来,由于生态系统生态学和种群生态学的发展和提升到更重要的地位,环境分析的篇幅便日益减少。考虑到这种情况,这里我们对于非生物因子的作用只作概述性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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