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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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简介

[编辑] 职能

(一)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承担全市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市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风险监控,承担国家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统一编制并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产品质量抽查结果的处理,监督管理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鉴定,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拟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设置规划并负责资格管理。

(四)承担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及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

(六)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和发布,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全市标准化信息。

(七)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受国家认监委委托对认证咨询机构进行设立审批,依法对认证活动和相关认证产品实施监督管理。


(八)承担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管理,负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按规定权限进行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十一)对全市质监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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