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铋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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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硝酸铋

化学品英文名称: bismuth nitrate

英文名称2: nitric acid bismuth salt 技术说明书编码: 591 CAS No.: 10035-06-0 分子式: Bi(NO3)3.5H2O 分子量: 485.10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硝酸铋 10035-06-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性。至今未发现有职业中毒报导。非职业性中毒可发生肝、肾、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及药疹等。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助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无机氧化剂。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有害燃烧产物: 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勿使泄漏物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或金属粉末接触。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0.5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必要时,建议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透明有光泽结晶, 有吸湿性。 pH: 熔点(℃): 30(分解)

沸点(℃): 80(失去5H2O)

相对密度(水=1): 2.83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温度(℃): 无意义 临界压力(MPa): 无意义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 溶于稀硝酸、乙醇、丙酮。

主要用途: 用于药物和铋盐制造, 用作各种触媒原料。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还原剂、易燃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硫、磷。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积作用。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用安全掩埋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51522 UN编号: 无资料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3

包装方法: 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全开口或中开口钢桶;塑料袋或二层牛皮纸袋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5.1 类氧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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