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良好农业规范 提升农产品竞争力———访国家认监委副主任王大宁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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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请您介绍我国良好农业规范(GAP)实施情况?

王大宁:良好农业规范作为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已被世界各国广泛运用于农业生产活动中。2003年4月国家认监委开始在我国食品链源头建立“ 良好农业规范”标准和认证体系。目前已在23个省、自治区、市的522家企业启动了GAP认证和标准化试点工作。全国共有15家认证机构分别开展不同范围的GAP认证活动,注册检查员435名,累计发证603张,有效证书322张。

记者:为什么要实施良好农业规范?   

王大宁:近年来,随着化肥农药、良种农业机械等增产要素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广泛使用,农业生产总量明显增长。但伴随大量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当,土壤板结、肥力下降、农产品农、兽药重金属残留超标等食品安全、环保问题也日趋严重。   

良好农业规范(GAP)在此背景下应运而生,其基本思想是,建立规范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在保证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安全的同时,更好地配置资源,寻求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之间平衡,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目前,欧盟、美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马来西亚、新西兰、乌拉圭等国家和地区也都制定了相应的良好农业规范标准或法规。同时,一些行业组织也制定了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良好农业规范已经成为现代农产品种养业管理发展的方向。   

GAP认证制度的建立,既填补了认证制度在我国农产品生产领域中的空白,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现状,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农产品安全质量管理自控能力都有着重要意义。   

记者:我国良好农业规范有何特点?   

王大宁:一是考虑到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程度差异很大,为更好地适应各种情况,我们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分为2个等级:一级认证全面地考虑了食品安全,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动物福利的要求,并和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的要求相一致;二级认证更多地关注食品安全和重要的环境影响。   

二是根据中国国情确定的认证范围,同GlobalGAP认证相比有所不同。比如在水产养殖方面,我们提出了良好水产养殖规范标准框架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水产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该标准涵盖所有水产养殖控制点和符合性通用规范要求;第二层次按照水产品养殖主要方式,分为池塘、工厂化、网箱、围栏、滩涂养殖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5个标准;第三层次则在以上标准,分10个标准对我国主要海水、淡水养殖产品提出具体生产要求。   

三是在农场基础,作物基础和果蔬三个部分,我们的标准和国际良好农业规范总体要求是一致的,但我们有很多特色性要求。   

记者:目前我国良好农业规范有哪些认证标准?   

王大宁:2005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由国家认监委联合农业、质检部门等提出的GB/T20014.1]]~11《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2006年1月,国家认监委制定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2007年8月,国家认监委又对2006年1月发布的《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试行)》(CNCA—N—004:2006)进行了修订,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我们已制定、发布了24项GAP国家标准,内容涵盖种植、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   

记者:在实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中我们有何推动措施?   

王大宁:我们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起草标准,同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对标准的理解和贯彻能力。通过技术培训和指导,逐步提高农民的素质,掌握正确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物的能力。通过政府推动,加强区域监管,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物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消息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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