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酵菌种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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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酵菌种分饲料发酵菌种和生物肥发酵菌种

饲料发酵菌种

发酵饲料是以微生物、复合酶为生物饲料发酵剂菌种,将饲料原料转化为微生物菌体蛋白、生物活性小肽类氨基酸、微生物活性益生菌、复合酶制剂为一体生物发酵饲料。该产品不但可以弥补常规饲料中容易缺乏的氨基酸,而且能使其它粗饲料原料营养成份迅速转化,达到增强消化吸收利用效果。


  一、发酵对象与分类

  1、发酵全价饲料、浓缩料

  取出全价饲料(使用浓缩料的按配好的全价饲料计算)按下面配比进行发酵。

  2、发酵棉粕菜粕脱毒代替豆粕,另见说明书。

  3、发酵生物豆粕代替鱼粉:可以适当加大菌种使用量,直接发酵豆粕转化成生物活性小肽后添加,另见说明书。

  二、发酵方法(以发酵1000公斤发酵饲料为例)

  1、 发酵饲料原料与配方:配制好的发酵饲料1000公斤,水350-400公斤(夏天350,冬天400),菌种饲料发酵剂5公斤,100-200克纳豆菌。2、 制作稀释活化发酵液:将菌种5公斤饲料发酵剂和100-200克纳豆菌倒入350-400公斤水中搅拌均匀制成活化发酵液。3、 将制成的活化发酵液与1000公斤发酵饲料混合均匀,湿度以手捏成团不滴水,一触即散为宜。有搅拌机的大型养殖场将活化发酵液慢慢加入饲料中搅拌均匀即可;没有搅拌机的养殖户将活化发酵液慢慢少量喷到饲料上,用铁锹搅拌均匀,注意:不能有团块、水结块,用手将团块、水结块搓散搅拌均匀。 4、大型养殖场可以将配置好的饲料在地面压实堆成垛或者装入水泥池压实,用塑料薄膜密封或者使用厚实的不透气的塑料碎团块、水结块。

  三、使用功效:

  1、本品占全价配合饲料的5-30%,一般情况下为10%合适,配制母猪饲料时,建议用量不超过20%。本品按比例配合均匀后饲喂,现配现喂,可干喂也可湿喂,自由饮水。

  2、打开包装袋一角可与粉料或颗粒料等不同料型搭配饲喂。

  3、本品可作为乳猪断奶前后的诱食饲料,饲喂后乳猪可平稳度过断奶期,防止出现应激反应和腹泻。

  4、遇到仔猪黄白痢或生长缓慢的僵猪可适当将发酵饲料添加比例增加至20%添加,可有效防治仔猪黄白痢,促进僵猪快速生长。

  5、母猪产后不食或泌乳不足或乳猪黄白痢,可将母猪饲料中发酵饲料添加比例增加至20%。

  四、注意事项:

  1、开袋后尽快用完,本品颜色稍有变化、有结块不影响使用性能;

  2、初始饲喂时,因适口性好,而乳猪仔猪消化机能尚不健全,要防止乳猪仔猪采食过饱而引起消化不良,采用少喂多餐3-5天过渡即可;

  3、5-9月份高温天气,现配现喂,1-2天用完;如混本品后存放时间较长,请将发酵饲料添加比例减少到5%,以防止水分超标发热。


生物肥发酵菌种

  生物有机肥是有机固体废物(包括有机垃圾、秸秆、畜禽粪便、饼粕、农副产品和食品加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经生物肥菌种发酵、除臭和完全腐熟后加工而成的有机肥料。 生物有机肥的种类:   农家肥:堆肥,沼渣等。

  商品生物有机肥:商品化生产的生物有机肥。即农家肥商品化生产后的产物。 生物有机肥的优点:   1 生物有机肥与化肥相比:

  1) 生物有机肥营养元素齐全;化肥营养元素只有一种或几种。

  2) 生物有机肥能够改良土壤;化肥经常使用会造成土壤板结。

  3) 生物有机肥能提高产品品质;化肥施用过多导致产品品质低劣。

  4) 生物有机肥能改善作物根际微生物群,提高植物的抗病虫能力;化肥则是作物微生物群体单一,易发生病虫害。

  5) 生物有机肥能促进化肥的利用,提高化肥利用率;化肥单独使用易造成养分的固定和流失。

  2 生物有机肥与精制有机肥相比:

  精制有机肥是畜禽粪便经过烘干、粉碎后包装出售的商品有机肥。

  1)生物有机肥完全腐熟,不烧根,不烂苗;精制有机肥未经腐熟,直接使用后在土壤里腐熟,会引起烧苗现象。

  2)生物有机肥经高温腐熟,杀死了大部分病原菌和虫卵,减少病虫害发生;精制有机肥未经腐熟,在土壤中腐熟时会引来地下害虫。

  3)生物有机肥中添加了有益菌,由于菌群的占位效应,减少病害发生;精制有机肥由于高温烘干,杀死了里面的全部微生物。

  4)生物有机肥养分含量高;精制有机肥由于高温处理,造成了养分损失。

  5)生物有机肥经除臭,气味轻,几乎无臭;精制有机肥未经除臭,返潮即出现恶臭。

  3 生物有机肥与农家肥的区别:

  1)生物有机肥完全腐熟,虫卵死亡率达到95%以上;农家肥堆放简单,虫卵死亡率低。

  2)生物有机肥无臭;农家肥有恶臭。

  3)生物有机肥施用方便,均匀;农家肥施用不方便,肥料施用不均匀。

  4 生物有机肥与生物菌肥的区别:

  1)生物有机肥价格便宜,每吨在800元左右;生物菌肥价格昂贵,每吨上万元。

  2)生物有机肥含有功能菌和有机质,能改良土壤促进被土壤固定养分的释放;生物菌肥只含有功能菌,通过功能菌来促进土壤固定肥料的利用。

  3)生物有机肥的有机质本身就是功能菌生活的环境,施入土壤后容易存活;而生物菌肥的功能菌可能不适合有的土壤环境。  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

  2005-01-04发布 2005-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

  研究所、广州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技术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德龙、李俊、申望平、姜昕、陈慧君、曹凤明、关大伟、李力。

  生物有机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

  GB 18877—200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T 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述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NY 525—2002 有机肥料

  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 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4 要求

  4.1 菌种

  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来源和种名。广州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专业分离提纯生产菌种。

  4.2 外观(感官):粉剂产品应松散、无恶臭味;颗粒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

  4.3 技术指标

  生物有机肥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要求

  -----------------------------------------------------

  项 目 粉 剂 颗 粒

  -----------------------------------------------------

  有效活菌数(cfu) ,亿/g ≥ 0.20 0.20

  有机质(以干基计),% ≥ 25.0 25.0

  水分,% ≤ 30.0 15.0

  pH值 5.5~8.5 5.5~8.5

  粪大肠菌群数,个/g(mL) ≤ 100 100

  蛔虫卵死亡率,% ≥ 95 95

  有效期,月 ≥ 6 6

  -----------------------------------------------------

  4.4 生物有机肥产品中As、Cd、Pb、Cr、Hg含量指标应符合NY/T 798—2004中4.2.3的规定。

  4.5 若产品中加入无机养分,应明示产品中总养分含量,以(N P2O5 K2O)总量表示。

  5 抽样方法

  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过程应避免杂菌污染。

  5.1 抽样工具

  抽样前预先备好无菌塑料袋(瓶)、金属勺、剪刀、抽样器、封样袋、封条等工具。

  5.2 抽样方法和数量

  在产品库中抽样,采用随机法抽取。抽样以袋为单位,随机抽取5~10袋。在无菌条件下,从每袋中取样200~300g,然后将所有样品混匀,按四分法分装3份,每份不少于500g。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用目测法测定:取少量样品放在白色搪瓷盘(或白色塑料调色板)中,仔细观察样品的形状、质地,应符合4.2的要求。

  6.2 有效活菌数测定

  应符合NY/T 798—2004中5.3.2的规定。

  6.3 有机质的测定

  应符合NY 525—2002中5.2的规定。

  6.4 水分测定

  应符合NY/T 798—2004中5.3.5的规定。

  6.5 pH值测定

  应符合NY/T 798—2004中5.3.7的规定。

  6.6 粪大肠菌群数的测定

  应符合GB/T 19524.1—2004的规定。

  6.7 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应符合GB/T 19524.2—2004的规定。

  6.8 As、Cd、Pb、Cr、Hg的测定

  应符合GB 18877—2002中5.12~5.17的规定。

  6.9 N P2O5 K2O含量测定

  应符合NY 525—2002中5.3~5.5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交收检验)

  产品出厂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时不检有效期。

  7.1.2 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一般情况下,一个季度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

  b) 产品的工艺、材料等有较大更改与变化;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

  7.2 判定规则

  本标准中产品技术指标的数字修约应符合GB 8170的规定;产品质量合格判定应符合GB/T 1250中修约值比较法的规定。

  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合格产品

  a) 产品全部技术指标都符合标准要求;

  b) 在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1项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产品其它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不合格产品

  a) 产品中有效活菌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b) 有机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c) 粪大肠菌群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d) 蛔虫卵死亡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e) As、Cd、Pb、Cr、Hg中任一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f) 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2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

  8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

  生物有机肥的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应符合NY/T 798—2004中第7章的规定。


参考资料 菌种来源:广州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http://huatian.awe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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