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验检疫局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编辑]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立于1999年8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云南省并实施垂直管理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云南出入境人员、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商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实施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对外商投资财产进行鉴定,对企业开展质量和管理体系评审及认证认可工作等。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本部设在云南省昆明市。局机关内设18个职能处室,下辖昆明机场办事处、昆明车站办事处、昆明出口加工区办事处、怒江办事处、香格里拉办事处、丽江办事处和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云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及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在全省各边境口岸及主要进出口货物集散地设有德宏、瑞丽、腾冲、红河、河口、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勐腊、临沧、大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1个分支局及其所属的27个办事处。全省形成了以昆明为中心,辐射管理沿边各主要口岸、通道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网络。

[编辑] 职能

(一)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办理国家质检总局授权的动植物检疫审批,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四)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五)负责实施对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负责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工作,负责实施进出口产品、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人员注册等工作,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七)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质检总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九)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十)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十一)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有关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外事、财务、基建、物资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承办国家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辑] 其它

网址:www.ynciq.gov.cn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429号

邮编:650228

电子邮箱:xxgk@ynciq.gov.cn

联系电话:(区号:0871)

值班电话:4574298 4617397

传真:4571834

报检电话:4613902

投诉电话:4571451

个人工具
工具箱


鲁ICP备14027462号-6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