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精钠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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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量 限量
-1.GB2760-86:酱菜类、调味酱类、浓缩果汁、蜜饯类、配制酒、冷饮类、糕点、饼干、面包(0.15g/kg,其中浓缩果汁按浓缩倍数80%加入);盐汽水,0.08g/kg;话梅、陈皮类,4.0g/kg(可与规定的其他甜味剂混合使用)。+1.GB2760-86:酱菜类、调味酱类、浓缩果汁、蜜饯类、配制酒、冷饮类、糕点、饼干、面包(0.15g/kg,其中浓缩果汁按浓缩倍数80%加入);盐汽水,0.08g/kg;[[话梅]]、陈皮类,4.0g/kg(可与规定的其他甜味剂混合使用)。
2.FEMA:软饮料72;冷饮150;糖果2100-2600;焙烤食品12 。 2.FEMA:软饮料72;冷饮150;糖果2100-2600;焙烤食品12 。

05:48 2010年12月15日的修订版本

法定编号 CAS 128-44-9

分子式 C7H4NaO3NS· 2H2O

分子量 241.19

性状

无色至白色斜方晶系板状结晶或结晶性风化粉末,无臭或有轻微气味。味极甜,即使在10000倍的水溶液中仍有极强甜味,甜味阈值约0.00048%。在稀溶液中的甜度约为蔗糖的500倍。浓度稀时呈甜味,浓时有苦味,故单独使用时的浓度应低于0.02%。在酸性条件下加热,甜味消失。并可形成苦味的邻氨基磺酰苯甲液。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

用途

无营养甜味剂。

限量

1.GB2760-86:酱菜类、调味酱类、浓缩果汁、蜜饯类、配制酒、冷饮类、糕点、饼干、面包(0.15g/kg,其中浓缩果汁按浓缩倍数80%加入);盐汽水,0.08g/kg;话梅、陈皮类,4.0g/kg(可与规定的其他甜味剂混合使用)。

2.FEMA:软饮料72;冷饮150;糖果2100-2600;焙烤食品12 。

3.FDA,§ 180.37:饮料、果汁、固体饮料, 12mg/28.41ml液体,甜度相当于一汤匙的量为20㎎;每一份规定大小的加工食品为30㎎。

4.USDA,9CFR,§318.7:扎肉0.01%。

毒性

1.ADI0-5mg/kg。

2.LD50 17.5g/kg。

3.有长期服用导致膀胱癌的报道,但有争论。

检测方法

个人工具
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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