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等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星等(magnitude)是衡量天体光度的量。在不明确说明的情况下,星等一般指目视星等。为了衡量星星的明暗程度,天文学家创造出了星等这个概念。星等值越小,星星就越亮;星等的数值越大,它的光就越暗。星等首先由古希腊天文学家喜帕恰斯(Hipparchus)提出。
为了方便形容天体的光度,天文学家创立了星等(magnitude)用来表示星体光度。星等的数值越小,代表这颗星越亮。有些光亮的星,它的星等甚至是负数,如天狼星的亮度是-1.45等。人的眼睛在黑暗的地方,可以看到最暗的星是6等左右。
天空中有一等星20颗,二等星有46颗,三等星134颗,四等星共458颗,五等星有1476颗,六等星共4840颗,共计6974颗。
起源发展
星星亮度的等级最早是由希腊天文学家喜帕恰斯(Hipparchus)于公元二世纪时创立的,他把天上最亮的二十颗星定为1等星,再依光度不同分为2等星、3等星,如此类推到6等星。直到1850年英国天文学家扑逊(M.R.Pogson)加以订定其标准,他以光学仪器测定出星球的光度,制定每一星等间的亮度差为 2.512倍(基本上是定义1等星的亮度为6等星的100倍,而其五次方根为2.512,即是(2.512)^5=100)。而比一等星还亮的星是0等;再亮的则用负数表示,如-1,-2,-3等。
现在对天体光度的测量非常精确,星等自然也分得很精细,由于星等范围太小,又引入了负星等,来衡量极亮的天体,把比一等星还亮的定为零等星,比零等星还亮的定为-1等星,依此类推,同时,星等也用小数表示。
在晴朗而又没有月亮的夜晚,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恒星天空中,眼睛能直接看到的恒星约3000颗,整个天球能被眼睛直接看到的恒星约6000颗。当然,通过天文望远镜就会看到更多的恒星。中国目前最大的光学望远镜,物镜直径2.4米,装上特殊接收器,它可以观测到23-25等星。美国1990年4月24日发射的绕地球运行的哈勃太空望远镜,可以观测到28等星。
事实上,星等是分为两种的:目视星等(visual magnitude)及绝对星等(absolute visual magnitude)。目视星等是指我们用肉眼所看到的星等。看来不突出的、不明亮的恒星,并不一定代表他们的发光本领差。因为我们所看到恒星视亮度,除了与恒星本生所辐射光度有关外,距离的远近也十分重要。同样亮度的星球距离我们比较近的,看起来自然比较光亮。所以晦暗的星并不代表他比较光亮的星细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