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出入境检疫局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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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简介

宜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成立于1999年,是国家质检总局设在赣西地区唯一的涉外行政执法单位。主管宜春、萍乡两市辖区内的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及鉴定、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传染病监测、动植物疫情监测、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卫生监督、检验监督和适载条件检验、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签发、进出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管理、注册登记制度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

[编辑] 职能

各部门设置及相关职能


局长职责和权限

a)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对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接受宜春、萍乡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指导;遇重大问题和违纪投诉向局党组汇报,贯彻落实党组决议;

b)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负责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c) 制定本局执法工作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大案、要案的立案、结案审查并向省局报告。主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及做出处罚决定。履行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职责,对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结果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审理及处理决定,对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质量和行政案件的质量负总责;

d) 主持召开本局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全局大会,对各部门下达工作任务,并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指导;

e) 负责组织制订本局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长远规划及工作计划,对重要问题、全局性问题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审核签发重要文件;

f) 提供必要的资源,配置内设机构、岗位,对本局执法人员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以保证各级人员履行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和行政案件处罚的质量;

g) 负责管理评审,任命管理者代表,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

和有效性;

h) 外出时指定授权人代理其签署有关文件,返回时确认授权人签署的文件;

i) 承办省局、宜春、萍乡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5.5.1.3 党组书记职责和权限

a) 主持党组全面工作,主持全局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b)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c) 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全局重大事项和违纪投诉处理;

d) 承办省局、宜春、萍乡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5.5.1.4 副局长职责和权限

a) 副局长在局长领导下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的法规、上级下达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分工要求履行职责,负责分管业务的行政执法工作,拟定分管业务的规范性文件,协调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签发、会签有关文件;

b) 落实分管部门的质量职责,定期听取分管部门的工作报告,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对分管部门的质量管理活动、质量目标实现情况和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质量负领导责任;

c) 传达、落实本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决定或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协调

和指导分管科室与有关科室的工作关系;

d) 受最高管理者委托主持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其它有关会议 ;

e) 受最高管理者委托组织执法督查工作,对本局的检验检疫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对检验检疫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定;

f) 参与分管部门高风险出口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抽批检验;

g)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5.5.1.5 部门共同性职责和权限

a) 负责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目标,计划的制订、实施;

b) 负责质量体系在部门的贯彻实施,参与月度、年度目标考核;

c) 负责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质量控制,制订和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d) 组织及协助做好人员的教育培训;

e) 负责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f) 承担科研制标等工作;

g)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5.5.1.6 办公室职责和权限

a) 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档案、保密、接待、外事、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全局月度、年度考核等机关日常工作;

b) 负责财务预算计划管理及核算,负责国有资产台帐管理及其物资采购;

c) 负责收取检验检疫规费;

d) 负责实施本局及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和体系运行管理;

e) 负责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以及考评;

f) 负责机关办公和生活区域的卫生、绿化,水电及仪器设备维修和物资的

日常管理,负责基建,房屋维修,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

g) 负责精神文明创建、思想政治、党风行风廉政、纪检监察、党务、青年、工会、妇女等日常工作;

h) 负责与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联络工作;

i) 负责报刊、杂志的征订和信件的收发。

5.5.1.7 综合业务科职责和权限

a) 负责受理检验检疫报检,计费和流程管理;负责签发业务证书、证单及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产地证;

b) 负责业务印鉴、空白证单、标识、封识的管理;

c) 负责检验检疫证单质量的监督检查;

d) 负责检验检疫记录、证书档案的管理;

e) 负责检验检疫业务统计、业务信息的上报、局域网的维护;

f) 负责辖区内报检单位的登记备案和年检,报检员和备案厂检员的管理;负责新的检疫模式和有关认证认可业务的归口管理。

g) 负责本局行政执法和综合业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

h) 负责受理检验检疫行政复议案件,组织本局检验检疫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监督检查检验检疫系统执法证件的使用;

i) 牵头负责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和检验检疫业务工作的案件调查;

j)牵头负责原产地注册保护工作;

k) 负责检务窗口文明创建各项工作;

l)负责组织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教育。

5.5.1.8 轻纺花炮检验检科职责和权限

a) 负责辖区内出口烟花爆竹和轻纺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b) 负责辖区内出口烟花爆竹运输包装的使用鉴定;

c) 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分类管理和年度审核、型式试验管理、批次管理、封识管理和样品管理工作;受理登记证的考核申请及配合考核;

d) 配合全局行政处罚、执法检查和其它工作。

5.5.1.9 机电动植食检科职责和权限

a) 负责辖区内机电产品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和监管;

b) 负责辖区内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c) 负责辖区内口岸卫生检疫工作;

d) 负责辖区内出口木质包装的监管;

e) 负责本部门所监管商品分类管理工作,按新的检疫模式对企业进行管理;

f) 负责分管业务的批次管理、样品管理、标签管理、标识管理;

g) 负责分管业务及专项执法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实施;

h)配合全局行政处罚、执法检查和其它工作。

5.5.1.10 国家级烟花爆竹检测重点实验室(江西)职责和权限

a)《国家级烟花爆竹重点检测实验室(江西)质量手册》YCCIQ/QS ZYE规定的职责和权限;

b) 负责全局科研制标工作归口管理;

c) 负责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

5.5.1.11 人员岗位职责

各部门内部的人员岗位职责由该部门负责确定,报分管局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备案。

[编辑] 其它

服务理念:工作出入境 服务无止境

质量方针:公正执法 诚信服务 科学把关 务实创新

个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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