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齐齐哈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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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齐齐哈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齐齐哈尔检验检疫局)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在齐齐哈尔市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成立于1999年12月,由原齐齐哈尔进出口商品检验局、齐齐哈尔动植物检疫局和齐齐哈尔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正县级机构。齐齐哈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管齐齐哈尔市及其所属各(市)县及大兴安岭南部地区的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等业务。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或细则等。


齐齐哈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机关总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检务科、法制与综合业务科、卫生食品检验检疫科、轻纺化矿检验科、植物检验检疫科、金属机电检验科。下设二个事业单位:黑龙江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分中心(科级),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科级)。另设一个派出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齐齐哈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副县级)。全局现有干部职工40人,其中党员占80%,大专以上人员占95%,中级技术人员占70%。


齐齐哈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和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八严禁”纪律。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确定了“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科学严谨、学习创新”的质量方针,内部实施了ISO9000质量管理。相继被授予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超标单位奖,市政府对外开放先进单位、市优质服务竞赛先进管理单位、市直机关创三好先进单位,获市委市政府端正政风行风、改善发展环境贡献奖和省改善经济环境百面旗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齐齐哈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组建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和省局指示精神,严格把关,热情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了优良的环境,在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和振兴老工业基地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出入国境的人流、物流、货流其范围之广、规模之大、数量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作为“国门卫士”,将会继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编辑] 职能

1、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的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等工作,办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授权的动植物检疫审批,实施动植物疫情的紧急预防措施。


4、负责实施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


5、负责实施对出入境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的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的卫生、检疫注册,负责实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工作,负责实施进出口产品、体系认证和实验室认可、人员注册等工作,并监督管理。


6、负责实施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负责出入境人员携运的商业性货物的检验和监督管理。


7、负责实施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督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的管理工作。


8、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


9、负责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标识和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10、负贵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11、负责对所辖区域内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负责有关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13、负责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外事、财务、基建、物资管理、纪检监察、审计、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


14、承办国家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辑] 其它

齐齐哈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全局政务管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办公楼物业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办公设备登记、调配、维修及档案管理;负责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车辆日常管理、食堂管理、全局性活动、劳动的保障落实工作;负责接待、会务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职工考勤和休假等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审核、推荐、晋升聘用工作;负责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受理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举报;负责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文明单位建设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全局的日常财务管理及财会工作。财务的日常审核、报销、登记、汇总工作;负责全局财务的预算、决算编制上报工作;负责办公设备采购工作;负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四、检务科


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及报检审核、计费、制证、签证、放行、证单、流程管理;负责对报检员进行检验检疫报检相关知识培训、注册及监督管理;负责对自理报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注册及监督管理;负责对代理报检单位的资格初审和监督管理;负责出入境商品的标签、封识管理;负责普惠制原产地证签发、原产地注册标记和一般产地证的签发与监督管理;负责出境劳务自带物品的检验监管工作。


五、法制与综合业务科


负责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研究政策法规,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接待司法调查及执法督查、稽查工作;负责科技、标准化工作,对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和其它标准进行收集、管理和有效性控制;负责诚信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负责客户投诉的受理与办理;负责本局质量体系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维护和网络管理;负责业务督办工作。


六、卫生食品检验检疫科


负责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疫处理、动物疫情食品突发事件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受理口岸卫生许可(食品生产经营、服务行业、储存场地)的申请及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卫生检疫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媒介生物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出境动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 负责进出境食品和化妆品的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负责出境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存放、检疫处理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出口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的前期指导及后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备案的出口养殖基地的监督管理;负责进境动物检疫审批的咨询指导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监测和调查,并实施紧急预防措施;负责国内、外的动物疫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七、植物检验检疫科


负责出入境植物及其产品和其它应检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出境植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存放、检疫处理场所的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境植物检疫审批的咨询指导工作;负责植物疫情监测和调查,并制定应急预案和实施紧急预防措施;负责国内、外的植物疫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出口种殖基地备案登记的监督检查;负责出口木质包装检疫标识加施企业和出口木质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八、金属机电检验科


负责出入境金属材料、压力容器、机电仪、医疗设备、成套设备、机动车辆等商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的实施、出口商品质量许可申请的受理、评审与监督管理。


九、轻纺化矿检验科


负责出入境轻工、化工、矿产品、纺织、家用电器、服装等商品的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食品包装、危险品包装的检验和鉴定;负责包装许可的预考核与监督管理;负责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的实施、出口商品质量许可申请的受理、评审与监督管理。


十、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负责对出入境人员进行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卫生保健咨询;负责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上报工作。


十一、黑龙江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齐齐哈尔分中心(简称检测中心)


承担出入境农产品、食品、金属材料、机电、轻纺、化工、矿产品和动植物及其他检疫物的检测。负责绿色食品的技术检测。接受国内、外客户委托的检测、鉴定业务。


十二、机关总支


负责全局党务、思想政治工作及信息、宣传、文字材料综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机场办事处


负责齐齐哈尔机场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运载工具、集装箱、容器的鉴定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出入境商品的登记放行工作。

个人工具
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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