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7月1日实施 饮用水标准将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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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5 2007年4月5日的修订版本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7月1日实施 饮用水标准将跳级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从7月1日起,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修订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1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将实施。该标准属强制性国家标准,此次修订是自1985年首次发布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全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并对原标准35项指标中的8项进行了修订。各类指标中,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指标占80%左右,属于影响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约占20%。

新标准的毒理指标几乎是原标准的5倍。

该标准主要起草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水质安全监测研究室主任鄂学礼研究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该标准106项指标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并修订了总大肠菌群指标。污染生活饮用水的微生物主要来自水源地的人畜粪便,还有医院排放的污水以及腐烂的动物尸体等。我国原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微生物指标只有总大肠菌群和菌落总数两项指标,新标准中增加的耐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两项指标,均属于对总大肠菌群指标的细化。如果按照该标准规定的发酵法检出这两种微生物或按照滤膜法监测超出限值,就说明生活饮用水受到微生物的污染。

原标准的毒理指标只有15项,新标准的毒理指标达到74项。其中有机化合物指标由5项增至53项,无机化合物指标由10项增至21项。这些化合物的主要来源是农药和工业污染。我国不少地方的水源地农药污染比较严重,虽然如六六六、滴滴涕、乐果等农药已被禁止使用,但早些年使用过的这些农药仍残留在土壤中,短时间内很难降解;工业污染主要来自未达标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和处理,一旦饮用了含有诸如砷、氟化物、硝酸盐、氰化物等物质的水,就会出现急性中毒,甚至危及生命。而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物质在人体中累积到一定量才造成危害,即通常所说的慢性中毒。

饮水消毒是饮水处理的重要环节,使用消毒剂可产生消毒副产物,消毒剂指标由1项增至4项。虽然液氯消毒仍然是最主要的消毒剂,但氯胺、臭氧、二氧化氯等消毒剂也有应用。消毒剂起到杀菌的作用,同时为了防止管道输水过程再次污染,在饮水中应保留一定浓度,使之在饮用水出厂时和到达用户取水点尚有一定消毒能力。因此,消毒剂与其他化学指标不同,不仅制定了限值,还制定了余量。此外,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并修订了1项指标;放射性的2项指标修订了1项。感官指标是人能直接感觉到的水的臭味、色、浑浊等内容,这类指标最容易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和投诉。

单一水样全项检验费用约为1.5万至2万元

消费者要进行水质检测需要花费多少钱呢?鄂学礼解释说,据粗略估算,对单一水样按该标准全项检验费用约为1.5万至2万元。为了便于操作,该标准的检验项目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两类,其中常规检验项目42项,非常规检验项目64项。常规检验项目反映水质的基本状况,非常规检验项目是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确定的检验指标。但在对饮用水水质评价时,非常规检验项目具有同等作用,均属于强制执行的项目。

由于新指标大幅度增加,其中很多指标的检测在我国实验室还很困难。因此,对水质非常规指标的执行给出了较长的准备期。该标准中水质非常规指标的实施时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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