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取自 食品百科全书
02:54 2010年5月13日的修订版本 (编辑) Foodbk (Talk | 贡献) (→职能) ←上一个 |
当前修订版本 (02:55 2010年5月13日) (编辑) (undo) Foodbk (Talk | 贡献) (→其它) |
||
(One intermediate revision not shown.) | |||
第10行: | 第10行: | ||
1、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 1、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 ||
+ | |||
2、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管理工作。 | 2、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管理工作。 | ||
+ | |||
3、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入境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和汇总报告等工作,实施动植物疫情紧急预防措施。 | 3、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入境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和汇总报告等工作,实施动植物疫情紧急预防措施。 | ||
+ | |||
4、负责实施所辖区域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 4、负责实施所辖区域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 ||
+ | |||
5、负责实施与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卫生、检疫注册有关的宣贯、受理、考核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与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相关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实施与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相关的宣贯、受理、考核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产品和体系认证工作。 | 5、负责实施与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卫生、检疫注册有关的宣贯、受理、考核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与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相关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实施与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相关的宣贯、受理、考核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产品和体系认证工作。 | ||
+ | |||
6、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 6、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 ||
+ | |||
7、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管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等工作。 | 7、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管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等工作。 | ||
+ | |||
8、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具体实施工作。 | 8、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具体实施工作。 | ||
+ | |||
9、负责签发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 9、负责签发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 ||
+ | |||
10、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 10、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 ||
+ | |||
11、承担对所辖区域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 11、承担对所辖区域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 ||
+ | |||
12、负责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承担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达的各项科研制标任务。 | 12、负责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承担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达的各项科研制标任务。 | ||
+ | |||
13. 承办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13. 承办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其它== | ==其它== | ||
- | {{{4}}} | + | |
+ | 联系地址:绵阳市南河路5号 | ||
+ | |||
+ | |||
+ | 投诉电话:2222611 | ||
[[Category:政府机构]] | [[Category:政府机构]] |
当前修订版本
[编辑] 简介
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位于绵阳市南河路5号,是在原绵阳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绵阳检验检疫局为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设在绵阳的直属机构,是负责绵阳市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行政执法单位(此外还负责市的丝类商品检验工作),实行由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垂直领导的管理体制。
近年来,绵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四川检验检疫局的领导下,在绵阳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局先后荣获市卫生先进单位、市“三资企业”管理服务先进单位、市财贸系统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先进单位、市财贸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涪城区综合治理模范单位、涪城区文明安全先进单位、涪城涪城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局机关党支部于1998年和2001年两次被评为市直机关工委先进党组织;1998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绵阳市文明单位”;2001年被授予全国检验检疫系统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02年被四川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四川省文明单位”;2003年荣获创“四好”班子成效显著单位。
[编辑] 职能
1、贯彻执行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工作规程,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负责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负责出入境人员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监测体检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入境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验检疫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植物疫情监测、调查和汇总报告等工作,实施动植物疫情紧急预防措施。
4、负责实施所辖区域进出口商品(含食品)的法定检验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一般包装和出口危险品货物包装检验,负责进出口商品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理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
5、负责实施与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等生产(养殖、种植)、加工和存放等单位卫生、检疫注册有关的宣贯、受理、考核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与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相关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实施与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相关的宣贯、受理、考核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施产品和体系认证工作。
6、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的入境验证,负责出口、转口商品的有关出境验证。
7、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和集装箱及容器的卫生监督、检疫监管和有关的适载检验、鉴定,负责出入境交通运载工具、集装箱、包装物及铺垫材料和货物的卫生除害处理等工作。
8、负责执行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的有关检疫、检验的国际协议、协定和议定书等,负责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和检疫协议的具体实施工作。
9、负责签发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证单和标识、封识,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出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工作。
10、负责所辖区域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调查和收集国外传染病疫情、动植物疫情和国际贸易商品质量状况,提供有关信息。
11、承担对所辖区域各类涉外检验检疫、鉴定和认证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以及卫生除害处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所辖区域出入境检验检疫科技、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的具体实施,承担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达的各项科研制标任务。
13. 承办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辑] 其它
联系地址:绵阳市南河路5号
投诉电话:2222611